很多人在求职过程中,可能经常需要提供离职证明。可有的公司开具的是离职证明,而有的公司则开的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那这两者纠竟有什么不同,今天儒智流水就来和大家聊聊这个话题。
首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指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约定,而离职证明是指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其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区别:
1、两者出具的时机不同。
离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通知书,如果劳动者未按要求出具而离职的,如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用人单位未出具,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出具。
用人单位未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两者出具的主体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法定的。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由劳动者提出的。
怎么样,相信通过以上了解,你应该清楚两者的区别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