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公司离职后开了离职证明和离职协议书,入职B公司后把这两份都交给B公司了。在B公司工作了快2个月,觉得不合适申请离职。离职时拿了A公司的离职证明和离职协议书复印件和B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在找下家公司时,可以说自己A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丢了,只交复印件吗?因为个人觉得在B公司的2个月写在简历上反而不好,新公司会觉得你不稳定?
这种情况一般来讲新公司都是不接受的。离职证明非常重要,是离职职工必须要拿到到证明,它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必须要原件而不是复印件,不然容易引起劳动纠纷,以我多年的经验,世界500强企业新入职员工都必须带上离职证明原件入职而不是复印件。同时,离职证明是证明离职人员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的,而不是因为与公司产生了劳动纠纷而被开除的。这样对自己再次找工作也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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