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开离职证明造成的损失主要有以下2类:
1、失业保险待遇损失。在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其可持离职证明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如因用人单位拒不开具离职证明导致劳动者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损失。
2、未能就业的工资损失。如果劳动者可举证证明因用人单位拒开离职证明而导致其无法重新就业并发生实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赔偿员工未能就业的工资损失。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赔偿责任,小编建议,无论是试用期还是转正员工,用人单位在与其解除/终止劳动合时,要及时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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